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工作,确保港口集疏运体系高效、安全、稳定运行,现决定对进出港区的集卡车司机实行健康码“白名单”管理制度。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管理对象
本公告所指“集卡车司机”,是指从事港口集装箱运输业务,并需频繁进出相关港区、码头、堆场等管控区域的驾驶员。
二、管理原则
- 精准防控原则: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前提下,针对集卡车司机这一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关键群体,实施精准化、差异化管理。
- 便捷高效原则:优化查验流程,提高集卡车辆通行效率,全力保障港口物流畅通。
- 动态调整原则: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,对“白名单”实施动态管理。
三、申请与纳入流程
- 申请条件:集卡车司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- 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;
- 持有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具体时效要求按属地最新规定执行);
- 个人健康码、行程码均为绿码;
- 近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风险人员接触史;
- 与所在运输企业签订合法劳动合同或明确的承运协议。
- 申请方式:由集卡司机所属的运输企业统一通过“卡集信息”平台或指定渠道,提交司机个人信息、车辆信息、健康证明及承诺书等材料进行申报。
- 审核与纳入:相关管理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司机信息将被纳入“健康码白名单”数据库。
四、通行与管理措施
- 便捷查验:被纳入“白名单”的集卡车司机,在进入相关港区、码头时,可在指定通道享受快速查验服务。查验人员通过扫码等方式核验其“白名单”状态及实时健康码,符合条件者快速放行。
- 定期检测:“白名单”司机须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,定期进行核酸检测,确保健康状况持续符合要求。
- 动态监控:运输企业需通过“卡集信息”平台每日更新司机健康状态。司机如出现健康码异常、核酸检测结果异常、途经风险地区等情况,须立即上报,并自动暂停其“白名单”资格。
- 责任落实:运输企业是管理责任主体,须严格落实司机健康管理、信息上报和防疫教育。对瞒报、谎报信息或管理不善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,并取消其名下车辆的“白名单”资格。
五、退出机制
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,将从“白名单”中移出:
1. 司机健康码转为黄码或红码;
2. 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核酸检测或检测结果异常;
3. 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风险人员有接触;
4.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;
5. 不再从事港口集卡运输业务。
被移出“白名单”的司机,需按普通流程接受查验,待满足条件后可重新申请。
六、其他事项
-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,具体操作细则将通过“卡集信息”平台另行通知。
- “卡集信息”平台将为本次“白名单”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,请各相关运输企业及司机及时关注平台通知并配合完成信息填报。
- 本公告由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港口管理部门联合负责解释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请广大集卡车司机及运输企业积极配合,共同维护安全、顺畅的港口物流环境,为经济平稳运行贡献力量。
特此公告。